广东2022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安排出炉
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范围
凡信息点代码栏未注明“不需采集”的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类型,均在普通高考报名时申报。
1、广东高考拥有加分资格的考生:
2、广东高考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
申报时间
符合有关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
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
申报材料
1、烈士子女(非军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明书、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取消台胞及台胞子女在我省就读相关证明事项的通知》(粤府台发〔2018〕3号)要求,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之一的台胞,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的台胞子女(籍贯为台湾),在办理高考照顾录取手续时,需提供上述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加分资格申请时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需复印封面及内页。
另行采集类型
1、军人子女(含军人烈士子女)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规定,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并申请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由驻粤部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进行初审并负责将本单位参加高考的军人子女名单(考生号、姓名、性别、优待类别)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在规定时间直接报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由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审定后汇总造册报省招生办公室。
省招生办将根据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审核结果,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通过审核的加分资格考生名单。
2、“三侨生”、少数民族考生
省招生办将继续联合省侨办、省民宗委对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进行核准确认,以保证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三侨生的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工作规定>的通知》(粤侨办〔2021〕1号)要求执行。
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20〕1号)要求执行。
篇后语
上文中【申报范围】及【另行采集类型】中提及的考生,都是加分和优先录取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