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雅苑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人数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咨询电话
光明区雅苑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1〕81号)精神,现将雅苑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 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 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小班:60人
中班:66人
大班:76人
招生范围:光侨雅苑小区
三、招生条件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幼儿还需持有如下材料:
(一)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报读公办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四)提供用于学位申请的家长住址须实际居住,家长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五)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招生时间
2021年12月15日-12月30日。
(二)招生程序
1.申请学位
12月15日上午9:00—12月17日下午5:30,家长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应将完整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照片格式可以是JPG、JPEG、PNG,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招生系统,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2.材料核验
12月18日 - 12月26日,幼儿园及各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验。
(1)材料初审
12月18日—12月19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初审地点:正大城幼儿园)
(2)材料审核
12月20日—12月24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对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材料复核
12月25日—12月26日,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幼儿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12月26日下午5:0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复核地点:正大城幼儿园)
3.公布结果
区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其中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优先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将通知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并组织做好抽签工作。
结果公布时间为12月30日下午5:00后,幼儿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门口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五、学位申请材料
(一)深户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幼儿及父母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需同时出示户主页面);幼儿出生证;幼儿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幼儿园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租房:公租房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幼儿的监护人)。
(二)台湾户籍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幼儿出生证明。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三)非深户籍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父母户口本;幼儿出生证;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幼儿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3.社保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报读公办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且为正常缴交状态,2020年11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报读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学位时在本市有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为正常缴交状态。
(四)港澳户籍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幼儿出生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关系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户: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4.社保要求:与非深户籍适龄幼儿相同。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
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
优待材料
六、特别说明
(一)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未按规定时间申请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家长要对学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雅苑幼儿园为新建幼儿园,计划春季开园,最终开园时间以工程竣工移交后,环境筹备及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时间为准。
(三)如本园已录满但未被本园录取的,家长可到有富余学位的其他幼儿园咨询并进行线下报名,按积分办法进行录取。
积分办法参照《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