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7月起最低缴存基数提高222元
7月起深圳公积金缴存金额调整!最低缴存基数提高222元,缴存比例未变。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公积金缴费基数为2030元~33765元。
深圳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上调至6753元,这意味着自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其中,今年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030元,比去年的1808元增加222元,上限为33765元,比上年增加3494元。
7月起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按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本月起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 =公积金缴存基数 x 公积金缴存比例。
本次公积金缴存有效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在2016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单位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深圳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3765元(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53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30元(深圳现在最低工资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单位在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2030元的,自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2030元。
对上一年相比,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变化?
2014年深圳职工月均工资为6054元/月,2014年深圳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8元/月。即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公积金缴费基数为1808元~30270元。
2015年深圳职工月均工资为6753元/月,2015年深圳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即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公积金缴费基数为2030元~33765元。
这就是说,深圳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提高了222元。
公积金缴存比例未变
关于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