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新安创业二村幼儿园2022年春季招生人数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咨询电话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创业二村幼儿园是宝安区教育局第一学区、市一级公办、小区政府产权幼儿园,位于宝安区72区创业二村小区内。
幼儿园占地面积1789㎡,建筑面积2579㎡,核定规模11个班。
按照深圳市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收费标准,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300元月,按学期收费,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次性托收。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2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4名。
大班春季无插班名额。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布心、洪浪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招生社区自购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社区自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招生社区自购房
第七类:宝安户籍、招生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八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九类:非深户籍、招生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10日。
报名方式:点击下载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整后打印采集表,家长确认信息签名,并带上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
(二)材料核验:1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
请打印《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携带材料到幼儿园大门外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进入园内,在幼儿园原大门处核验资料。现场严格落实疫情有关防控措施,佩戴口罩。)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三)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 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录取顺序,优先于只提供租房协议的。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1月15日将在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或到幼儿园门口宣传栏橱窗查看。1月16日上午9:00-12:00新生注册。
六、重要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宝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
(四)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招生咨询电话:2759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