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2022年入学提示发布 需孩子身份证、所有住房都查实际居住
2022年2月28日,深圳光明发布了2022年入学政策提醒,主要是涉及学位申请材料的,包括各类户籍所需材料、需孩子身份证、所有住房材料都要求实际居住、租房入学的需业主同意、2022年起不再核验计生信息……
一、学位申请时间
以深圳市教育局通知时间为准
二、有关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二)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含港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具有深圳户籍。
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家庭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1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3.社会保险要求:
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2021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
★1.儿童出生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具体住房材料和深户一致)。
三、有关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
2022年全区所有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
家长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如是租户适龄儿童申请学位,需取得业主(房东)同意,并与业主(房东)做好相关约定。
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申请学位,最终审核通过,录取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
四、取消计划生育信息验核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从2022年秋季起,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
五、光明区教育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5-88211352
0755-8821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