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判案问题要怎么追责?
时间:2016-09-20 10:04:31
作者:深圳本地宝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一些具体操作细节进行解读。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昨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一些具体操作细节进行解读。
深圳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针对“错案问责追究”的热点话题方面,《工作指引》详细列明八种情形导致案件被改判的,不得作为错案进行责任追究。
对于承担责任的形式,《工作指引》也有详细规定,根据轻重程度,分为四种,分别是“责令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免除审判长职务”;“延长晋升法官工资薪级、法官等级年限,或降低法官工资薪级、法官等级,或者停职培训、调离审判岗位、推出法官员额、提请免除法官职务”;“给予纪律处分”;“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指引》对深圳两级法院的院庭长办案方面,也有详细的说明,文中指出院庭长主要的身份仍然是法官,办案指标可根据实际工作量适当减少,但是绝不能不办案、挂名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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