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统一全市高龄津贴政策最新政策解读 80岁及以上老人均可享受
原标题:厦门统一全市高龄津贴政策 80岁及以上老人均可享受——来源:厦门网-海西晨报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晋君)昨日,厦门市老龄办召开2016年老年节新闻通气会,通报今年敬老月全市活动情况。据悉,今年是第7个敬老月,“敬老月”活动主题是“敬老爱老,全民行动”,活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据悉,为做好今年“敬老月”的有关工作,市老龄办对“敬老月”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惠老项目,共征集到市区两级各种惠老项目近200项。那么,老人们能得到什么实惠呢?
10月9日市财政、市老龄办将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500元的过节费,各区也都为高龄、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由各级财政层层下发,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老年人的银行卡上。
10月9日,市老年活动中心活动场馆向老年人免费开放;10月9—15日为老年人提供家电维修、义诊等优惠服务。
今年敬老月,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公证处为本市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市离退联开展为特困离退休职工“送温暖”活动、举办90周岁、100周岁离退休职工祝寿活动。
最重要的是,在市老龄办的积极协调下,经市政府同意,市老龄委出台了《厦门市统一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具有厦门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都可享有高龄津贴,标准为80周岁—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90周岁—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100元。市财政承担百岁老人的部分高龄津贴资金,其他高龄津贴所需的资金由各区财政负担。
据悉,高龄津贴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以高龄老人姓名开启的银行账号上,原则上每个季度发放一次,有条件的可按月发放。
此外,全市、各区还有多项惠老政策,本报将在下一期《夕阳红周刊》进行解读。
百岁老人109人最高龄109岁
记者从市老龄办昨日召开的敬老月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2016年8月底,厦门全市100岁及以上老人有109人,全市最长寿的老人为思明区莲前街道何厝村下何社何秀阿婆,已有109岁高龄。
目前,厦门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7.58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2.6%。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77万人,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共5024人。
厦门市90-99岁高龄老年人与2015年同期相比,净增人口236人,增长4.93%,呈现出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与增幅缓慢回落并存特征,整体平稳上升。
截至2016年8月底,厦门市100岁及以上老人人口共计109人,较2015年同期相比,死亡41人,新增39人,净减2人,呈小幅下降趋势。
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女性92人,男性17人,男女比例约为1:5,女性占比超过84.40%,约为男性的5.4倍,且最长寿者为女性。
2016年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最多的街道为思明区筼筜、莲前街道,各10人。百岁老人最多的社区是思明区莲前街道侨福社区,有5人。
(记者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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