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线路、站点命名规则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以后要这样取名了
深圳地铁线路取名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则啦,以后地铁线路及站点名字都是更加专业。
据深圳规土委2019年1月4日消息,《深圳市轨道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正式印发实施。
这对于深圳的轨道交通线路名称、站点名称标准化有着重大影响。
编制背景
深圳市目前已开通运营8条轨道交通线路,设有车站199座,根据《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未来将建成33条线路、约700座车站。
本次《深圳市轨道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以2012年发布的《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为基础,借鉴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等多个城市关于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的命名情况,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及既有站名命名经验,进一步深化、提炼而成,是国内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首次系统梳理形成的命名规则。
《规则》的施行弥补了深圳市在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命名方面的空白,对指导和规范深圳市未来轨道线路和站点的命名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
主要内容与特色
《规则》一共十二条,适用于已列入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轨道线路,包括轨道线路命名规则和轨道站点命名规则两部分。
《规则》以“指位明确、易记好找、发掘历史、近远结合”为总体原则,突出站点名称的规范性、稳定性、识别性等特征。
1、积极应对未来多层次轨道交通发展,统一城市轨道线路命名方式
深圳市轨道交通自开通运营以来,轨道线路名称经历了从数字命名(如1号线)到文字命名(如罗宝线)再到数字命名的变化。
根据《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未来深圳市将形成多层次、多制式的大规模轨道交通线网,为方便乘客出行、避免混淆,《规则》明确统一采用“轨道交通+序号”的线路命名方式。
2、树立“站(地)名资源观”,按照“大小匹配、近远结合”配置站名资源
未来深圳市将形成由国家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含市域快线和普速线路)组成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规则》编制需将有限的可用站(地)名运用资源化的高效配置思路,对不同层级、不同实施时序的大小站点名称进行合理配置。
一是结合轨网快慢线功能不同,采用“大站用大名,小站用小名”,锚固站点名称与线路功能定位的匹配性,突出站点名称的针对性与层次化。
《规则》规定国家铁路的站点优先使用区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命名;
城际铁路和市域轨道快线的站点优先使用街道名称命名;
普速轨道线路的站点优先使用区片/社区名称命名;
二是加强与远期轨网规划的协调性,考虑长远、统筹安排,保障后期建设实施的线路车站的站名资源不被提前占用。
3、强化站名文化特色与稳定性,明确站名用词限制引用范围
为满足轨道站名规范性要求,彰显深圳市文化特色,《规则》规定了轨道站点可引用四类地名命名:
老地名历史悠久、知名度高,可优先使用老地名命名。
此外,还可引用区片/社区名称命名、引用站点周边长期稳定且有地标功能的大型城市公共空间、专业设施和交通设施名称命名以及引用与轨道交通线路垂直相交的道路名称命名。
为提高站点名称稳定性,《规则》对站点名称用词进行了限制,如不得引用商业设施、企业名称、商业住宅名称、国家机关名称、人名等作为站名。
4、“以稳为主,调整有序”,明确站点更名管理规定
针对运营后要求变更站点名称的情况,考虑站名更改对运营管理、乘客出行带来的巨大影响,本次《规则》规定已运营线路的站点名称原则上不得更改。
因大型城市公共空间、专业设施、交通设施及道路名称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站点名称的,应先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由市地名主管部门就名称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发布实施
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8〕997号),该规则自印发之日(2018年12月28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