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新规 9月起车厢内吃东西或罚500
时间:2015-07-30 10:40:27
作者:深圳地铁查询网
携带大行李不买票算“逃票”
对于逃票行为,规定“无票、持无效车票、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10倍加收票款。
乘客所持车票票款不足以支付实际到达车站的票款的,应当在出站前主动补足票款;未补足票款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应补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
如果一年内被查实有3次以上“逃票”行为,将录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9月深圳地铁新规 车厢内吃东西或罚500剧照、海报
值得注意的是,乘客如果携带重量大于20公斤且不超过30公斤的物品,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1.4米且不超过1.6米的物品乘车的,也应当购买与该乘客车资等额的行李车票,否则将被视作“逃票”。而超过30公斤尺寸超过1.6米的物品乘地铁是禁止携带的。这一点在明年开通的11号线上要特别注意。
地铁运营方也会被罚!
除了对乘客行为进行规范外,《办法》更多是对运营管理单位的维护、运营和服务作出规定。
运营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服务承诺履行情况向社会公布;实际运营服务水平未达到服务承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措施。
运营单位还要在车站、列车内明显位置公布主管部门和本单位投诉、建议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对乘客投诉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另外,运营单位擅自暂停运营造成列车大面积长时间延误,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等其他情形,也将面临10万元处罚,严重的可能被收回经营权。
坐地铁迟到?9月开始地铁可开迟到证明
针对列车延误,有市民提议为避免在早高峰时段乘坐地铁上班因地铁事故迟延被罚,地铁公司应在列车因故迟延时,为乘客开具标注乘车时间的迟延证明。据反馈情况显示,该项建议已获采纳。修改后规定,列车因故延误,乘客可以要求运营单位出具书面列车延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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