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3号线东段2017年6站开建 3站可换乘计划2020年底开通
建设单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8468603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 010-51893406
传 真:010-51893412
联 系 人:孙工
E - mail:bjdt3hx @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环保所
邮 编:100081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⑴施工期
噪声污染源主要由施工机械作业噪声、车辆运输噪声及建筑物拆除噪声等组成;废气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污染;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下雨时冲刷浮土、建筑泥浆、垃圾、弃土等产生的地表径流等;固体废物主要为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等。
⑵营运期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为车辆运行时的振动、噪声;车站和车辆基地生活污水、冲洗水和生产废水;大气污染主要为风亭排放的异味气体和车辆基地燃气锅炉排放的废气;固体废物主要为乘客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等。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⑴施工期
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设置工地围挡,加强防尘效果;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工地内设置洗车池,防止车辆将工地的泥土带到外面道路,形成二次扬尘;机械设备保证完好,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对余泥、渣土的运输应向当地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将余泥、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⑵营运期
对超标敏感点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基本能够维持现状水平或符合不同功能区限值要求;本工程外排污水经处理后,排水水质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13)之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限值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内将产生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主要为环境振动、噪声、废气、污水和固废等,将对沿线环境质量和部分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一定影响。评价认为,在严格落实设计文件和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后,本工程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选线基本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七、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提交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指工程涉及的沿线区域,公众主要指线路所经区域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单位及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主要调查事项如下:(1)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2)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主要环境影响;(3)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等。
九、公示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下载:20170203_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公众意见调查表-附件一.docx
附件下载:20170203_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附件二.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