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2020年将基本消除黑烟车 建全省联网管理系统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近日印发了《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0年,全省各市基本消除黑烟车;同时对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也要进行严格监管,全面进行编码登记,建成全省联网的管理系统,杜绝冒黑烟现象。
预计能减少约一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尾气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2018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达2747万辆,以机动车为主的移动源对全省NOx和PM2.5的贡献率分别达到40%和30%以上,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之一。
《实施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各地级以上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各地级以上市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实施方案》坚持源头防范、联防联控、严惩重罚、标本兼治,以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为导向,以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达标保障为支撑,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主线,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组织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大行动。
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预计广东省2020年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可分别比2017年降低12.3%和11.8%。
可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区
在柴油货车监管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新车环保达标监管。公安交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在柴油车注册登记环节进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通过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指导监督排放检验机构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2019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并且严厉打击新车不达标违法行为。在生产、销售、进口环节加强对新车的环保达标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新车排放不达标、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违法行为。
同时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超标排放车辆;生态环境部门责令超标排放车辆限期维修后复检,并将外地超标排放车辆信息逐级上传到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并将车型、车牌、企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法予以处理或处罚。对于列入监管黑名单或一个检验周期内三次以上监督抽测超标的营运车辆,或者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
鼓励各地级以上市采取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述车辆不再办理跨地市转移登记业务。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基本消灭黑烟车。
挖掘机要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对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要求。
首先,按国家要求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广州、深圳市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的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60%,覆盖全部生产(进口)企业;各地级以上市要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秋冬季期间每月开展监督检查,消除冒黑烟现象。
其次,2019年年底前,各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建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系统并与省系统联网,探索建立工程机械入场前报备、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闭环管理制度。2020年年底前,新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应按标准规定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鼓励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将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出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