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有哪些风险?律师:小心钱没了还拿不回自己的房
时间:2017-06-26 16:27:58
作者: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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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小心钱房两空
深圳新闻网讯 各大城市的“限购令”相继出台以后,炒房大军中,有为获多套购房资格而假离婚者,有制造虚假诉讼妄图“以资抵债”实现过户者,还有假借他人之名购买多套房产,即借名买房者。为了钻限购政策的空子,投机买房者可谓绞尽脑汁、煞费苦心。
借名买房现象屡见不鲜,有人为享受银行贷款优惠而借名买房,有人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而借名买房,也有人是为简便手续、减少税费而借名买房,总之,借名买房目的各有不同,以致借名买房纠纷也层出不穷。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
借名买房所购房产因登记购房人对外承担债务或在房屋上设立抵押等他物权而被法院拍卖查封。
登记购房人发生离婚纠纷,其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之名要求分割该房产。
借名买房双方关系交恶,登记购房人拒绝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主张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真正购房人存在认定借名购房事实困难的风险。
若真正购房人实际居住在该房内,而登记购房人擅自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真正购房人可能面临被起诉要求“腾房”的法律风险。
如果登记购房人意外死亡,该房产可能因继承关系而被他人继承取得。
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购房协议可能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被确认无效。
登记购房人恶意处分该房产,擅自将房产转让给第三人,借名人可能面临丧失房屋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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