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提前备案 附办理地址窗口清单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多年以来参保人员的企盼。随着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不断推进,深圳参保人员在省外住院直接刷社保卡结算已经可以实现了。
深圳有20家医院上线了国家平台(20家医院名单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回复“异地就医”查询),但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的呢,也是有条件滴!
深圳参保人在省外就医直接结算条件
① 深圳参保人需办理符合跨省异地就医条件的社保卡,即金融社保卡。(关于如何更换办理金融社保卡,点击“阅读原文”链接查看)
②需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提前做好相应的转诊或备案手续,备案医院应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
③ 目前在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的费用仅为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
深圳参保人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根据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八条),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人员范围是:
①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长期跨省居住的人员。
② 本市户籍参保人长期跨省居住的人员。
③ 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省外的人员。
④ 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人员。
那么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呢?
新增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
1、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3、内地长期居住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备注: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选择的医疗机构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的,因无需当地社保机构确认是否为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故无需前往居住地办理盖章手续。
办理地址:深圳市各社保经办窗口已设立跨省备案窗口,符合备案条件的可前往属地社保分局或管理站办理相应手续。
可以办理跨省备案的经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