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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深圳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时间:2016-03-18 10:40:52 作者:网络投稿

  八、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答

  (一)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还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强调:“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要求“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有关单位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四)幼儿园、学校办理流动人口新生入园、入学、转学、少儿医保等手续,应当核查其父母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因此,是否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将根据儿童的户籍类别判断:(1)深圳户籍儿童入学不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2)暂住户籍儿童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自2015年起,暂住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位的,由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截止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学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有政策外生育的需要处理完毕。

  (二)已有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学位还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必须要。不能直接用原籍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申请学位。

  (三)什么时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最晚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3)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有“独生子女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为收养的,应提供《收养证》;(5)二孩及多孩的需提供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的票据等相关材料;(7)女方近三个月本市查环查孕证明;(8)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由社区工作站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如有疑问,怎样向计生部门咨询?

  答:宝安区卫计局咨询电话:29996797,新安街道计生科:23496002,西乡街道计生科:27932016,福永街道计生科:27380113,沙井街道计生科:27729540,松岗街道计生科:27221583,石岩街道计生科:2973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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