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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深圳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时间:2016-03-18 10:40:52 作者:网络投稿

  十、如何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答:有多种途径可以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一)网站查询:登陆招生网站http://bajjk.baoan.edu.cn查询,或在“宝安教育在线”点击游动图标进入。

  (二)电话咨询:全区各街道教育办和学校均已开通咨询热线。申请街道学校学位的,请直接向街道教育办或学校咨询(新安街道23496993、23496013;西乡街道27932050;福永街道27391561;沙井街道27207860;松岗街道27091086、27097250;石岩街道27761116,27604873)。申请城区直属公办学校学位的,可向区教育局或学校咨询(区教育局咨询电话:基础教育科27757162,民办教育管理科27781107,信访咨询服务中心27785240)。各职能部门、学校的咨询电话号码公布在招生网站的“招生信息”滚动公告栏。

  (三)“宝安通”APP或微信:请在手机上安装“宝安通”APP查看“公共服务”→“教育咨询”→“招生信息”,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即可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四)到校咨询: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已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在报名期间前往取阅。

  十一、特别提醒

  1.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和填报网上信息。小一报名截止时间是:4月18日下午5时整,初一报名截止时间是:5月5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新增或更改报名信息,请家长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程序,打印报名表。

  2.为方便家长每天了解申请学校的新生报名情况,区教育局将每天在招生网站公布各学校的报名动态即各学位类型报名人数(未经相关部门审核),供家长参考。

  3.在申请学位和学生入读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手机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请保持各项证明处于有效状态,例如居住证不能过期失效、房产不能转让、社保不能中止缴费、租赁凭证不能过期、计生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政策外生育的,需处理完毕)等,否则会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无法申请公办学校。

  4.报名表、无房证明、集体宿舍证明、居住登记信息证明以外的其他各项证明材料无需复印件,带原件到学校初核即可。

  预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各区适龄儿童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时,需提供社保的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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