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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瑞佳园公租房4月21日认租总房源3208套 位置在哪如何申请?

时间:2016-04-01 10:45:54 作者:网络投稿
 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应在2016年5月20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市租赁中心申请变更。本次认租家庭的信息以2016年5月20日为确定时点。

  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13773(5条线)。

  2.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市住建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

  由于项目现场各项竣工查验等工作尚在进行,出于安全原因不便安排现场看房。将通过网上看房形式,通过实景拍摄,形成房源现场场景的三维模型,各选房家庭仅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即可对项目的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的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进行浏览。网上看房指引将于选房前在市住建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4、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没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应当补交居住证,其已成年且仍没有本市户籍的,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市住建局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市住建局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23913773(5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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