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全文
(一)计划支持对象和内容。支持科技创新联盟(包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联盟和标准联盟)开展产业研究、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联盟标准推广、产业链合作、知识产权共享及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拓展、跨区域交流合作、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与海外专业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二)计划支持额度。获得国家级资质的,每个联盟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获得省级资质的,每个联盟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获得市级资质的,每个联盟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获得区级资质的,每个联盟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每个单位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六条 软科学研究支持计划。
计划制定的目的为支持围绕我区科技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相关的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等开展的课题研究。
(一)计划支持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协会及组织等单位。
(二)计划支持内容。软科学研究计划支持的项目分为两类:一类是定向(重点)项目,项目名称(主标题)、研究内容及资助金额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设定,但可以增加副标题;另一类为非定向(自命题)项目,即申报单位自行拟定题目进行申报,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对决策有参考价值。
(三)计划项目支持额度为每项少于20万元。
第十七条 教育卫生专项支持计划。
本计划为切块管理专项计划。每年分别给区教育和卫生部门切块150万元,用于该部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一)教育专项支持计划。
1.计划支持对象和内容。支持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单位)承担科研项目,在学校组织管理、课程教材改革、教学方式变革、教师专业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教学质量评价等领域开展创新实践,促进提升教育科研整体水平。
2.计划支持额度。区教育科技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支持1万元。
(二)卫生专项支持计划。
1.计划支持对象和内容。支持区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及实用性的卫生科技研究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力求解决临床及公共卫生面临的重要问题,为南山居民创建安全高效的医疗卫生环境。
2.计划支持额度。区卫生科技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给予最高5万的支持,一般项目视实际项目执行情况给予1-4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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