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人数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学前科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插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74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现就2022年春季学期插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幼儿园是龙岗区新型公办幼儿园。建筑独立、规范,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具体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西湖塘路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40307MB2D40040Y,核定8个班,其中小班2个班,中班3个班,大班3个班。
一、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伙食费350元/生/月,按我区公办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招生咨询电话:电话0755-84076754。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1名。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的适龄幼儿。如有剩余学位可面向坪地街道其它社区适龄幼儿。
四、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2021年12月17日—2022年1月28日
报名方式:
1.点击下载《新生报名信息表》并确保如实正确填写。
将正确填写的《新生报名信息表》按以下格式命名“幼儿出生年月+幼儿姓名+生源类型”,如:201808031张小明1类(生源分类见文后);将命名后的报名资料发送到招生专干邮箱1261939654@qq.com
重要提醒:报名申请截至2022年1月28日20:00止,过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家长可直接手填《新生报名信息表》纸质档,交幼儿园招生负责人处,表格上交时间截至2022年1月28日20:00止,过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二)材料核验(2022年1月29日)
1.材料收集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2年1月28日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复印件)。
(1)新生报名信息表纸质件(手写签名,粘贴一张2寸彩照)。
(2)儿童身份证(儿童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复印件。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幼儿园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幼儿园补充提交。
(3)儿童出生证(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逐页双面复印)。
(5)儿童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证明(网上查验打印的证明,收原件)。
(6)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7)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幼儿和父母复印件)。
(8)非深户幼儿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含1年)(复印件)。
(9)非深户幼儿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社保证明原件。
(10)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③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a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b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c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d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e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11)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2.资料核验:(1月29日)
幼儿园对家长提交的资料真实性组织核验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核。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分类排序录取方式,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采用分类排序的录取方式。)
1.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生源类型1 招生地段户籍,招生地段祖屋、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2 龙岗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4 招生地段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有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招生地段租房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招生地段商品房。
生源类型5 非深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6 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7 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8 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1)同类同等条件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2)同类同等条件下:非深户籍类型以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
2.结果公示(1月30日)
幼儿园将在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以短信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