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圳初中报名条件(公民办+户籍)
PS:文章比较长,大家可以直接看自己所在区的,适用于公办及民办学校。
一、南山区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在学区内居住的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学生;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二、罗湖区
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三、福田区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四、宝安区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五、龙岗区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六、盐田区
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
七、坪山区
在坪山居住,就读小学六年级学校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年:
1.深圳市户籍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中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初一学位。
八、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特别提醒:
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已取得初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初一学位。
九、龙华区
龙华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备注:
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十、光明区
光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