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8月起可申请资金支持 获创新型产业用房 如何申请?
全面解读《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1、重奖首次入选“世界500强”及“中国500强”企业
【政策】《若干措施》第一条提出:“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实施细则》第三条提出:“‘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为准;对首次入选的我市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中国500强’企业名单,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为准;对首次入选的我市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
【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及时向市经贸信息委申请。
2、设立1500亿元混合型并购基金
【政策】《若干措施》第二条提出:“市属国资发起设立规模为1500亿元的混合型并购基金,整合利用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和上市公司平台,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以并购重组方式培育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
【部门】目前,市国资委正抓紧制定基金设立方案,预计今年年内可完成基金管理公司组建和首期基金发起设立工作。
3、设立重大产业发展基金
【政策】《若干措施》第三条提出:“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混合型并购母基金共同发起设立规模为300亿元—500亿元的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以参股、并购、重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予以资本金注入、并购资助等支持。”
【部门】目前,市国资委正结合混合型并购母基金的设立进度和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出资进度,积极推进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的组建工作。
4、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重大项目落户
【政策】《若干措施》第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提出:推进产业关键环节招商,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的重大项目落户深圳。对属于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重大项目落户本市,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向市投资推广署申请。
5、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最高奖励500万
【政策】《若干措施》第三条和《实施细则》第六条提出: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上一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我市工业百强企业,按照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我市非百强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给予奖励。其中,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不足10亿元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经贸信息委申请。
6、工业强基建设最高资助1000万
【政策】《若干措施》第四条《实施细则》第七条提出:一是对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的我市企业,按照国家资助的50%给予市级财政补充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1000万元。二是对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的我市企业,按照单个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
【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经贸信息委申请。
7、设100亿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
【政策】《若干措施》第五条提出:“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目前市政府已经批准了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年内可启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