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高考改革方案 文理不分科英语可考2次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出炉啦!从2021年开始,广东高考将统一实行“3+3”的考试模式,也就是高考总分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分数,加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的3门成绩。此外,英语有2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
备受关注的广东高考改革方向定了!经教育部备案同意,3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2021年起我省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
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原文)
广东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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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实行“3+3”考试模式
改革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组合上不分文、理科。
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2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14门学科纳入学考范围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学考,是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覆盖高中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14门。
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计最好成绩为最终结果,以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一次考试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同时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学校更加注重个性化教育,更多地实施因人施教。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同时也为高校录取提供参考。
同时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和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通过这些制度的设计,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
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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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改革录取方式
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从2012年起,南方科技大学就试点了全新的招生改革录取模式,即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
近几年,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高校先后参与了这项改革。从改革试点的情况看,“631”录取模式在人才选拔、促进学生成长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此,《实施意见》指出要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逐步实现高职和本科分开招生
在完善分类考试招生方面,目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方式主要包括“3+技能证书”考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试招生形式。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2017年广东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2018年启动新的高考方案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高职院分类考试方案由省教育厅制定,考生报考办法将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项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