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擅自修剪树木罚2000元 迁移砍伐古树最低罚10万
时间:2016-06-24 09:39:37
作者:网络投稿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通过。条例对破坏绿化环境、擅自砍伐古树名木等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对擅自修剪树木的按每株2000元处以罚款,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每株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6月22日,深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对破坏绿化环境、擅自砍伐古树名木等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其中,对擅自修剪树木的按每株2000元处以罚款,对擅自砍伐古树名木等行为,更是划出上限50万元的罚单。
“绿化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擅自修剪树木每株罚2000元
条例把古树名木明确列入保护范围,是“绿化条例”最大的亮点之一。树龄在百年以上、有历史价值、树种特别珍贵、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都将纳入古树名木保护范围。
“绿化条例”对破坏绿化环境、擅自砍伐古树名木等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提出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砍伐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
1、在古树名木上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等损害古树名木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每株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擅自迁移致古树名木死亡或者砍伐古树名木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对于其他树木,擅自修剪树木的每株罚2000元,致使树木死亡的,按照每株3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4、擅自迁移树木的按照每株5000元进行处罚;擅自砍伐的,则每株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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